《土壤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行動計劃》(即“土十條”)從頒布到現在幾年時間里,“土壤修復”迅速成為熱詞,相關機構甚至預測出“土十條”將帶動幾萬億的土壤修復市場,這令不少人期待
土壤修復行業的春天即將到來。
“土十條”內容主要包括:
一是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
二是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規標準體系。
三是實施農用地分類管理,保障農業生產環境安全。
四是實施建設用地準入管理,防范人居環境風險。
五是強化未污染土壤保護,嚴控新增土壤污染。
六是加強污染源監管,做好土壤污染預防工作。
七是開展污染治理與修復,改善區域土壤環境質量。
八是加大科技研發力度,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九是發揮政府主導作用,構建土壤環境治理體系。
十是加強目標考核,嚴格責任追究。
一方面,這是一種約束力。對當下存在的
土壤污染問題尤其是歷史遺留的問題,能界定污染者的可以按相關法律法規責令其承擔相關責任,不能的界定的又可以依照政策及法律明確政府“托底”的實施細則,有效規避其在修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利因素,盡量避免出現土壤污染防治“碎片化”的情況。由于土壤修復成本高昂,土壤防治工作仍然應“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所起到的威懾作用對防控土壤污染意義重大。
另一方面,這又是一種“牽引力”。鑒于“土十條”提出的工作目標和主要指標,又考慮到土壤治理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各方“全情投入”。在此過程中,法律可以增加監測部門的“底氣”,政策提升其執行效率,兩者為土壤防治工作提供有章可循的“標準”,指導各方“朝一處使勁”,為保障優質農產品供應、營造良性競爭的土壤防治市場提供制度的基礎;同時,完善的法律與政策體系可以引導社會加大對環境問題的關注與監督:監督政府、監督企業、監督市場,以此加強管理和監控、增大群眾參與度。
“土十條”對于土壤修復行業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土壤修復的發展需要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鄭州德森環境多年來在土壤修復領域投入了大量的時間和資金研發相關的設備和技術,有用于
土壤采樣的直推式土壤采樣機,用于土壤修復的
土壤淋洗設備,土壤熱脫附設備,型號多樣,功能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