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治理已經上升到小康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高度,是目前比較突出的短板之一。為此,土壤檢測直接成為了熱門業務,同時關系到土壤污染風險防控和土壤修復任務的精準落實。如今,我國土壤環境質量正在全面改善。
土壤是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物質基礎,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關系美麗中國建設,保護好土壤環境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維護國家生態安全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土壤環境總體狀況堪憂,部分地區污染較為嚴重,已成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突出短板之一。為切實加強土壤污染治理,逐步改善土壤環境質量,我國制定了行動計劃。
2016年5月31日,歷經3年時間起草,5次征求中央及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意見,3次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意見,50易其稿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業內簡稱“土十條”)發布,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預計到2020年,“土十條”可以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4500億元。
如今,“土十條”頒布已經快一年了。“土十條”實施效果如何?
很多的土壤、地下水檢測中心,在2016年前半年并沒有什么業務,“土十條”頒布之后,從7月、8月份開始,土壤檢測項目明顯增多,檢測中心的業務基本達到了飽和。
“土十條”規定,有關企業要加強內部管理,將土壤污染治理納入環境風險防控體系。造成土壤污染的,應承擔損害評估、土壤污染治理與土壤污染修復的法律責任。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與土壤修復公司行業自律機制。國有企業特別是中央企業要帶頭落實。
此外,2016年底前,國務院與各省(區、市)人民政府還簽訂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分解落實目標任務。分年度對各省(區、市)重點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評估,2020年對本行動計劃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和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
盡管近年來我國的土壤環境監測技術發展很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們應該認識到目前我國的土壤環境監測技術方面還是存在許多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土壤環境監測系統的監測能力較弱,不能完全滿足土壤環境監測的需要;二是缺乏專業型的監測技術人才,人員結構不合理;三是環境監測設備質量參差不齊,需要進一步的研發。
土壤檢測的生意好是好了,但從中出現的問題仍然不少。例如,主管部門不統一、資質門檻存在限制,以及“救火”項目修復效果不合格等。目前,土壤修復工作由哪個部門主管仍然不明確。此外,地方招投標資質門檻也仍然存在。很多地方都有自己的環保產業協會,他們會頒發本地的環保企業名錄,項目招投標時就要求競標企業必須是名錄上的企業。
雖然土壤修復的項目還有很多,但是總的來說,土壤修復市場還是比較封閉,許多污染土治理項目的消息在企業還未得知的情況下就已經發布結束了。
現在土壤修復90%的項目都很著急,前期土壤調查信息收集不全就急于開工。情況沒摸清楚,花多少錢也就不清楚。賠錢的生意企業當然不可能干,結果土壤修復公司做到一半就撤了。就比如這次被媒體大肆曝光的天津靜??h滲坑事件,早在2013年,接到群眾舉報之后,靜海區就制定了《靜海區水污染治理實施方案》,但是治理一直不見成效,直到前段時間全國人民熱議滲坑污染事件,被推上風口浪尖的靜海區表示,已經采取措施,將于7月底前實現根治。
預計到2020年,全國土壤污染加重趨勢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到2030年,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穩中向好,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