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快速城市化和污染場地修復處理過程中,發生了一系列嚴重的土壤污染事件。由于各地土壤污染事件時有發生,土壤污染治理問題引起了人們的極大的關注。
污染場地又稱污染地塊,指因從事生產、經營、處理、貯存有毒有害物質、潛在危險廢物等活動形成的污染場地,經環境調查和風險評估可以確認其危害超過人體健康或生態環境可接受風險水平的場地(地塊)。
根據2004年《典型區域土壤環境質量狀況探查研究》數據顯示,珠三角地區近40%的農田土壤重金屬超標,其中10%嚴重超標;2014年《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顯示,全國土壤總超標率達16.1%;2015年《土地整治藍皮書:中國土地整治發展研究報告No.2》顯示,我國現有耕地中,有相當數量耕地受到中度、重度污染,土壤點位超標率接近20%,大多不宜耕種。
目前,我國正處于經濟快速發展階段,我國工業化快速發展,使各地化工、農藥、冶煉、電鍍等工業企業和加油站等工業設施數量增大,且不少企業由于設施生產時間長、產品種類多、生產工藝復雜、環境管理措施不到位,導致所在場地積累了多種污染物,最終形成污染場地。所以,在農業、工業、居住等用地類型變更過程中,要有效預防形成新的污染場地、老污染場地修復及控制環境風險,并且要科學、嚴謹地開展污染場地環境狀況調查、監測、評估工作。
近期,國家領導人對建設生態文明和環境保護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論斷和新要求,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作為本屆政府環境保護三項重點工作之一,土壤污染治理被提升到與大氣污染治理和水體污染治理同等重要的地位,土壤環境治理工作正逐步規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