汞、鉻、砷、鎘、鉛等都是重金屬,因含量超標而造成污染乃至影響人體健康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有些重金屬會破壞人的細胞、臟器、皮膚、骨骼、泌尿系統、消化系統、神經系統,有些會致癌、致畸、致突變,因而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土壤重金屬超標、農產品鎘超標、大米污染等,均是熱點議題。土壤是污染物的最終歸宿。土壤對重金屬污染沒有自凈能力,反而有累積性、隱蔽性、持久性等特性。土壤一旦受到重金屬污染,危害將長期存在。土壤性質會惡化、植物功能會失調等。通過精密儀器化驗土壤樣品、檢測農作物或研究對人畜健康影響后,才能確定重金屬污染的存在與否及嚴重程度。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和修復難度大、成本高、時間長,因而須有正確的思路和技術路線圖。
摸清家底?,F有研究均認為,我國土壤污染總體形勢不容樂觀,局部地區污染嚴重。雖然環保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在土壤重金屬污染普查、檢測和研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受取樣密度、測試條件等的限制,現有數據仍十分有限。針對污染物來源復雜、土壤污染問題凸顯、家底不清等現狀,開展區域和重點地區場地的污染調查,分析誘發原因和變化趨勢,十分必要。從治理需求出發,應當區分人為活動的次生污染和非現代人為的原生污染;次生污染可以防治,原生污染是否需要治理應當進行技術經濟評價,進而為采用什么樣的治理思路和技術路線圖奠定基礎。
效法自然。自然恢復為主,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原則;效仿自然,也應為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的原則。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和修復方法有物理法、化學法、植物法等。效法自然,以較低成本治理重金屬污染。自然條件下,物質濃度由高到低是熵增過程;植物將分散的物質富集起來是熵減過程。避免地球熵增,可利用植物富集土壤中的有毒元素。加入土壤改良劑可以減少重金屬污染危害;通過調整農作物品種結構,也可以收到一定防治效果。
需求導向。以土壤修復后的用途為導向,確定修復與否或采取什么措施修復。對次生污染,應重視預防,包括關停、搬遷有色金屬冶煉、化工、農藥、電鍍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企業等。沒有有色金屬工業企業的生產就不會有排放,技術水平高、管理水平好的企業排放會少一些,產業升級、淘汰落后、技術改造因而是重要的預防措施。修復后的土地須達到相應的用途標準。對農用地而言,不同農作物對土壤成分的吸收能力不同,土壤重金屬污染對人體健康因而是間接影響;不必“談虎色變”。環保部已經發布《土壤環境質量標準》,是判別污染治理效果的依據。建筑土地也應重視土壤污染問題。
保障健康。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的目的是保障健康。治理土壤重金屬污染以達到保障健康的目的,不僅要因地制宜,設立目標和治理績效,還要考慮采礦、有色工業生產、有色金屬再生等行為主體,更要考慮治理土地后的用途,這些影響投資是否物有所值。應處理好盡力而為和量力而行的關系,使目標導向與問題導向相協調;處理好近期利益和長遠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關系,以法律、標準、經濟的和必要的行政措施,解決土壤重金屬污染問題。由于多種原因,同一場地,采用不同評價方法,由不同群體評價,會得出不同結果。因此,應加大監測、評價力度,建立數據庫并實現共享,強化檢查和處罰,確保收到預期效果。
用好政策。政策的本質是利益調整。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和修復涉及到投資政策、稅收政策、土地政策等,用好政策是企業的期望。對企業而言,從實際出發,申請到治理項目也就爭取到了政策,須以解決問題為出發點。
創新模式。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要解決用什么技術路線,政府怎么管的問題,要解決錢從哪兒來、靠什么回報的問題,不僅需要技術創新、制度創新,更需要商業模式創新。選什么技術路線的核心是成本,是性價比,本質是政府花同樣的錢購買更多的服務。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政府和社會資金合作(PPP)文件,按照基金模式進行重金屬污染治理成為可能的方向。資金無論來自政府還是社會,均要考慮營利模式。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和修復需要技術進步,體現在技術思路、技術工藝和裝備(固化的技術)等方面。
順應潮流,用好政策,發揮比較優勢,滿足市場需求,創新商業模式,應成為重金屬污染治理企業考慮的重大戰略問題。綠色低碳發展是國際趨勢,也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途徑;順應這一趨勢,有色金屬工業企業應從源頭減少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這也是最有效的措施。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和修復工作,應當采用先進理念和成熟適用技術,尤應關注大數據這一國際潮流在重金屬污染防治領域的研發和運用。我國的重金屬污染治理、土壤修復領域只有零星數據,還沒有大數據,如何開發以往積累下來的大數據,需要企業家的探索,也需要全社會的努力。更為重要的是,應建立起全社會的誠信體系,從過去競相壓價導致“兩敗俱傷”的“雙輸”戰略轉變到成立技術聯盟或產業聯盟的“雙贏”戰略。只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才能解決重金屬污染防治問題;只有解決土壤重金屬污染,才能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才能使人體健康少受重金屬污染的傷害,才能有美麗中國的早日到來。